杜泽张了张嘴,发出的声音很
么
是奇怪,不太像是自己的声音。“你--过得怎么样?”
心脏紧缩得甚至感到疼痛,杜泽
回
看着修平静的神情。这样的回答比“不好”更让人感到难受。
察觉到杜泽的心疼,修伸手抚上了
了杜
杜泽的后颈,微笑着安抚:“我们现在在一起。”
--是的,他们现在已经在一起,所以不用
安
再惶恐不安,不必再继续逃避。
修“嗯”了一声。“得知世界真相后,我开始尝试突破世界间的隔膜,但是我没有‘资格’--也就是这个世界创始人的准许,所以我只能等待。在这期间,我研究出召唤法则。我尝试召唤你,但由于‘条件’
‘资
好像弄错了,过来的都不是我想要的人。”
修说得很轻松,但杜泽想起之前看
得
到的幻觉,只觉得寒意从心底蔓延。
在那片四处封闭、什么都没有
那片四
的黑暗中,修就这样一直等待那或许完全不可能出现的“资格”?当初修在时间之轮外边等了四年就失去了理智,从两个世界的时间对换比例来看,这个人究竟是如何渡过那将近无限的漫长时光?
单是想着那种世界毁灭后的虚无和黑暗,杜
灭后的
泽就已经要窒息了。
意识到的时候,杜泽已经将这个问题问了出来。修没有直接回答,而是突然问了另外一个问题。“你知道‘无之证明’吗
‘无之
?在这个世界中,它被称为‘恶魔的证明’。”
见杜泽摇头后,修解释道:“恶魔在这个世界是想像中的生物,如果要证明它存在很简单,只要找到恶魔便是完美无缺的论证;但是要证明‘没有恶魔’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,因
-
为纵使找遍了全世界都没有找到恶魔,但无法证明恶魔只不过是躲在你看不见的地方。认为‘有’的人都可以说,恶魔是存在的,只不过你现在还没有找到而已--我始终相信你是存在的,只不过是我还没找到而已。因此,我在混沌大陆找了成千上万年,却始终找不到你。”修蓝色的眼睛闪过一抹暗色。“于是我不得不开始论证你的‘无’,为此,我开始渐渐地摧毁世界--将你有可能‘躲’的地方一步步毁掉,让你再也没有‘躲’的余地。”
杜泽的呼吸微微一滞,他
微微一
想起当初在梦中和时间回廊中见到的画面,原来修并不是因为上当而毁去了世界吗?
“通过毁灭世界,我验证了你的‘无’--既然这个世界没有你,再回忆起你的特殊性,我意识到你很有可能来自世界之外。
,
”修轻声道:“于是我发现了‘世界的真相’。”
创世神是因为找不到自己的起源而发现了‘世界的真相’,而修则是以绝对的力量和与他的记忆找到
力
了“世界的真相”。
找到世界真相,获得凭证,修因此来到了这个世界。作为
证,
代价,书那边的世界被毁灭了。
修凝视着杜泽有些暗淡的神情。“你在想什
。“你
么?”
即使修没有毁灭世界,
过
经过那么长的时间,那些曾经和他们一同相处过的人都应该不在了吧。
杜泽下意识地听从了修的指
暗,然
令,即使闭着眼睛,他也能感觉照在眼皮的光先是一暗,然后猛然地变得极亮。
“可以了。”
杜泽睁开眼睛一看,望着眼前巴洛
有语
克风格的奢华城市时,他瞬间失去了所有语言。
杜泽的瞳孔瞬间紧缩,他
望着
眼睛一眨也不眨地望着对面,在那里,一群人似乎在百般无聊地等候着什么。当其中短发盗贼注意到这边时,他的神情一瞬间变得激动了起来。
“嘿!
怎么
怎么这么慢才回来?贼爷等得都快发霉了。”
“啾啾~”
一只金红色的鸟飞过明亮的天空,轻柔地落在杜泽的肩膀上,火凤凰歪头瞅著自家母啾,用小脑袋蹭了蹭杜泽的脸颊。杜泽瞠目
一只金
结舌地看着这一切,他几乎像似个机械般地转头,傻乎乎地看向身边的金发青年,思绪乱成了一团。
“出去的时候,我遇见过这个世界的创始人。”修轻笑着
笑着说
说:“我向他拿来了这个世界的创造权。”
这个世
世界
界的至高神亲吻著黑发青年的眉心,迎回了他唯一的爱人。
~ ~ ~
锦衣终于在某次作者招待会上逮住了某
上逮住
只呵呵兽,面对跑过来找他算账的自家编辑,一页知邱只是非常和蔼地说:“我把《混血》给别人了。”
“给谁!?”
“……”锦衣无语了一阵。“你还在坚持你那个‘这个世界是一
果你打
本小说’的奇思妙想?如果你打算开一本关于这个题材的新小说,我双脚支持你。”
一页知邱呵呵了
一页知
一下,然后问了一句。“你听过桶中之脑(注一)吗?”
“那是啥?”
“假设你的大脑被邪恶的科学家从身体上切了下来,放进一个能维持大脑存活时间的营养液桶中。大脑的神经末梢连接在电脑上,这台电脑按照程序向你的大脑传送信息,以使你保持一切完全正常的幻觉。对于你来说,人、物体、天空--整个世界
经末梢
都是属于存在的,自身的思想、身体的感觉都可以输入。你的大脑还可以被人输入或是截取记忆,加入一段美妙的初恋或者是令你难以忘怀的糗事。”
“那么,你如何确定你自己不是
确定
在这种困境之中?”
番外全文完
注一:原文是该打出“缸中的大脑”,但以台湾的翻议来看是“桶中之脑”(Brain i
ry
n a vat),是知识论中的一个思想实验,这是希拉里.普特南(Hilary Putnam)于1981年在“理性、真理和历史”(Reason, Truth, and History)一书中,所阐述的假想。
ps:怕各位大大不明白,所以另外附上英文名称,有兴趣的大大可以以英文名称去寻找一下,只是用google不知道为何全是大陆简体文,用雅虎才查得到繁体解释。简单地解说就像是“周公
道为
梦蝶”这句话。
那么,就感谢各位等待番外的
了
期间那么地有耐心不留言(咳,除了一位之外。)
如果有看到任何错解错字还请
解
提醒一下,好让我改个字,让文章变得更顺。
如果作者大大要我删掉这些番
如果作
外,我一定会删除。
请各位大大手下留情,由于这些是手打的,还请尊
要转贴
重一下打手的辛苦,可以复制但不要转贴四处分发,非常感谢各位大大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