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,那人站在一群穿着球衣
惯
的少年之中,长得虽然高,却白白嫩嫩像团棉花,一点不似习惯在风里雨里摸爬滚打。
他第二次见他,是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当
次见他
晚。他们共同的朋友把他拉过去给他介绍:”这是小春,刚到C市,他正好转到你们学校,以后你要好好照顾他啊。“
那少年站在他面前,在闪动
少年
的昏暗灯光里腼腆地朝他笑了。
此后的许多年里,他都一直记得那个晚上,那个人递给他一杯暖暖的茶,在
人
闹哄哄的人群里对他说:”不要再喝了。“
只有那么一个人,那么多年里会为他挡住交错的酒杯,
景
会为烂醉如泥的他找到回家的方向,会聆听他不知究竟有没有说出来过的心事,会在交往中不管他究竟是什么身份有什么背景,会一直走便不知不觉走到他心的最深处。
也许是借了同学和球队的便利,比起结
和球
识多年的那些朋友,他和他却很快地熟知并成为最好的朋友。
那人踢球踢得一般,却总是风一样的跑得飞快。终于在跑了一个学期之后,他看着他从足球队转到了学校的田径队,并一路跑
一路跑
到了省队,在高中毕业时,那人已经拿了好几次省里的冠军。
也是毕业那一年,
业那
他被人拿着明晃晃的刀子砍了一刀。
他捂著肚子,倒在地上看他疯了一样地追上凶手,把那人掀翻在地上往死里揍,一直到他
死里揍
昏迷之前,他还记得那人狰狞的脸。
明明
么干
长得那么干净斯文,原来,竟也会有那么恐怖的表情。
他想,也许就是那年,那人为了他把人揍得半死,抱着满身是血的他放声大哭的
满身是
时候。他就已经爱上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