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来宋星也还是喜欢姜明崇,
到
全然没受到被拒绝的影响。
一看到他就朝他跑过去,围在他身边一口一个叫哥哥,蹦蹦跳跳的样子永远比姜明枝对
个
这个哥哥还亲昵。
好在只是小孩子的喜欢,说不定就像喜
喜欢,
欢某个玩具,等过段时间,自然也就腻了。
只是他那时似乎没有想到宋星的喜欢
想到
,会那么漫长。
小时候宋星只会小狗见了肉干似的往姜明崇那里跑,后来长大
只会小
一点,又逐渐意识到更多。
姜明崇其实对她也没有太犀利的拒绝,大概是天生的教养与得体让他无法把话
,
对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小妹妹说的太狠,但宋星就是知道,姜明崇不喜欢她。
因为姜明崇的目光从来没有在她
,哪怕
身上停留过,哪怕一秒。
而姜明崇不喜欢她,
喜欢她
却偶尔会跟他班上学习成绩好,看起来温柔又文静,喜欢穿白色长裙子的女生多说两句话。
姜明崇喜欢女孩文静温婉,所以她买一柜子棉布白裙子,姜明崇不喜欢花花绿绿,所以她雷打不动黑长直,姜明崇是优秀干
明
部风纪委员,所以她要当乖乖学生三好少女。
甚至姜明崇不喜
后
欢人游手好闲,她毕业后就乖乖去上班朝九晚五。
只可惜世界上最不能强求,大概就
能强
是一个人的感情。
姜明崇
可能把
还是不喜欢她,就算她已经尽可能把自己套进他会喜欢的那个框架里,他也还是,不喜欢她。
姜明崇部队休假回b市,两人好长时间没见面
消
了,她迫不及待去找他,去告诉他好消息。
她跟公司申请了居家办公,她可以跟他一起去西北了,就在他们
就好,
驻地附近的小镇住着就好,能经常见面在一起。
姜明崇看着意外到来,又满脸欣喜跟他说这些安
,又满
排的宋星。
她扬起
的笑脸
的笑脸似乎跟很多年前,他发现姜明枝那个讲题时不看题,只顾着看他的好朋友还是一样。
只是漫长的沉默之后,
是姜明
是姜明崇说:“我说过,宋星,别等我。”
反正姜明崇不喜
反正
欢她是早就知道,甚至人人都知道的事情,这样的拒绝对她而言,甚至都没有可以感到太多难过的。
她像往常一样洗漱,窝在新换的鹅绒被里舒舒服服睡了特
天醒
别长特别沉的一觉,然后第二天醒来,是她的二十四岁生日。
家人朋友连带着各大银行,宋星站在洗手台前一边刷牙一边回大家的祝福短信,然后抬头看到镜子里今天正式二十
像
四岁的自己,那一刻她忽然发现,她好像,不喜欢姜明崇了。
喜欢是一种特别难以捉摸的情愫,大概就是那个人在哪儿,目光就会忍不住追随到哪,而不喜欢的感觉大概就是那个人在哪
的感
儿,那就在哪儿吧。
宋星意识到从她小时候认识姜明崇开始,到今天,竟
天,
然已经过了快二十年。
她用了那么多年的时光去追随着一个
去
人在哪里,却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,认真看一看自己。
她明明不喜欢留这么长的头发,很难打理,不喜欢穿那么素那么长的裙子,夏天很热,更不喜
喜欢穿
欢坐在格子间里,每天对着电脑消磨人生,无休止的忙碌。
那个从小就令家长头疼,远近闻名的顽皮,走在路上会双手抓着外套下摆顶到头顶
套
上的自己。
她开始化妆染发抽烟,喝酒蹦迪夜不归宿,最快时男朋友换的比换衣服都勤,把从小到大不敢干不能干的事情全玩遍了,她本
不归宿
身明明就是这么一个人,就好像小时候表面上穿着姜明崇喜欢的白裙子,背地里也还是会偷偷逃课翻墙。
然后就这么玩了好大
才觉得
半年后宋星又才觉得无聊,跟几个朋友组起了乐队。
“杀死玫瑰”这个名字就是在宋星改掉手臂上因
瑰
为姜明崇纹的那朵玫瑰时取的。
今晚是杀死玫瑰在livehouse的第二
e
次演出。
夜风依旧温柔吹拂,说话间,不远处身穿荧光马甲骑着电动小滑板车的代驾终
代驾
于姗姗来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