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夫没有抽开。
然后他睡着了。
雷夫在第十天的时候
雷
,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。
他的伤口已经好得差不多了。肋骨的咬伤结了厚厚的痂,右前腿的爱心疤也完全愈合了,变成了一块浅色的印记,在黑色的皮毛上还挺显眼。体力也恢复到了巅峰状态,能一口气跑完整个领地,能把一头成年角
来
马从追赶到扑倒一气呵成,能一巴掌把来偷肉的鬣狗扇出十米远。
他
常强。
很强。他非常强。他是这片草原上单体战斗力最强的生物之一。
但他不敢回去。
他在枯骨荒原和金合欢走廊交界处的这片无主之地上待了十
晚
天,每天都在喂一个两岁的小崽子,教他捕猎,帮他舔伤口,晚上被他当抱枕用。他堂堂一头四岁成年雄狮,两百三十公斤的草原顶级掠食者,活成了一个奶妈。
不对,奶爸。
芬恩在不远处练习扑咬
扑
。他在追一只珍珠鸡,追得满草原跑,鬃毛在风中飘得像一面金色的破旗。
他的捕猎技术在这几天里进
“能抓
步神速。从“愣在原地”到“能抓到野兔”,再到“能单杀珍珠鸡”,现在已经在挑战高角羚幼崽了。
每次冲刺的时候,他的后腿发力都不够均匀,导致起跑的时候身体会往左
致起跑
边偏一点。
虽然
他
不影响最终结果,毕竟他总能靠速度和敏捷弥补回来,但雷夫看着总觉得别扭。
“你的重心!”雷夫喊了一嗓子,“
了
重心压低!你起跑的时候屁股翘太高了!”
芬恩一个急刹车,回头看他,金色的眼睛里带
?哪
着一丝困惑:“屁股?哪里高?”
“就是——”雷夫站起来,走到他面
”雷夫
前,用爪子拍了拍他的后胯,“这里。你起跑的时候这块肌肉没有完全发力,所以你总是往左边偏。”
芬恩歪了歪头,试着按照雷夫说的调整了一下姿势。他把后腿往后蹬了蹬,压低身体,尾巴伸
低身体
直保持平衡——
雷夫绕着他
个
转了一圈,目光从他的肩膀扫到后腿,审视着他身体的每一个角度。
然后他伸出一只爪子,拍了拍芬恩的右侧后腿:“这条
五公
腿再往后撤五公分。”
芬恩照做了。
芬恩猛地蹬地,身体像一支金色的箭一样射了出去。这一次他的起跑稳多了,身体没有偏,直线冲出去大概
的
二十米,然后才慢慢减速。
是真的发光,金色的鬃
得
毛在阳光下像被点燃了一样,眼睛亮得吓人,尾巴翘得高高的,嘴角咧到了耳朵根。
雷夫“嗯”了一声
合。”
,转身走回树荫下趴好,装作很不在意的样子:“还行吧,凑合。”
芬恩跟着他跑回来,在他旁边趴下。这次他趴得更近。不是肩并肩,而是直接把脑
了
袋搁在了雷夫的前臂上。
金色的鬃毛蹭在黑
,带
色的皮毛上,软乎乎的,带着一股阳光晒过的干燥气味。
他已经习惯了。
习惯了芬恩靠着他睡觉,习惯了芬恩叫他“雷夫哥哥”,习惯了每天带肉回来的时候看到那团金色的毛球站起来迎接他,习惯了晚
惯
上被温热的鼻息喷在脖子上的感觉。
他甚至开始习惯了芬恩身上的味道。那种淡淡的、像蜂蜜一样的甜味,混着阳光和金合欢花粉的气息。每次闻到这个味道,他的鼻腔深处就会有一
一
种很奇怪的感觉,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轻轻挠他。
他不觉得讨厌。
雷夫低头看了一眼趴在他前臂上的芬恩。这小崽子正眯着眼睛晒太阳,下巴搁在他的爪子上,嘴唇微微张开,露出一点点粉色的舌头,看起来
头,看
舒服得快要睡着了。
雷
秒,
夫盯着他看了几秒,然后迅速把目光移开,盯着远处的草原。
“你鬃毛长出来不少
保持平
。”他说,声音尽量保持平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