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竟《我十项全能》这个故事,是他自己写过一遍的,而且昨天之前,还一直在更新连载,这是他最近的一本作品,人物设定和大体的故事
他
情节,以及一些写的精彩的地方,他基本上都还记得。
这就像一名画家,在动手画一幅画之前,心中已有成竹,不用再构思这副画在哪里落笔,画出一个什么样的效果
的效
,又在哪里收笔,那画起来的速度自然很快。
重写一遍自己写过
遍
的故事,这样的经历,孙全不曾有过。
有一种憋
那种
尿两个小时,终于开闸飙水的那种畅快淋漓。
他手残的毛病好像不药而愈了,笔记本键盘被他敲得
地跳出
啪啪作响,文档上的文字连绵不绝地跳出来,半个小时刚过,他就写好第一章两千多字。
又半个小时过去,他
还
竟然又写出一章,同样还是两千多字。
是的!
他写的每一个章节都只
是一
有两千字,他是一个令人唾弃的2k党。
在今天之前,他码字十几年,从未取得过一个小时两章
年,
四千多字的成就,而今天,他终于史无前例地达到这样的速度。
写完两章,他点了支烟,短暂休息期间,心中生出一个感慨——老子以前要是有这样的速度,早发财
章,他
了……
但现在他终于
了
能做到了,所以他就很想保持住这种状态。
他的想法很单纯——只要能保住刚才的状
死
态,这辈子绝对饿不死了!
重新回到2006年,好不容易能再年轻地活一次,他当然有决心要改变自己的命运,不甘心再做一条咸鱼,活得那么可怜又
运
可悲。
在这样的心态驱动下,一支烟刚抽完,他就
态驱动
继续写第三章。
即便如此,这样的速度,也比他以前厉害多了,以前他想写好
写
一个两千字的章节,至少要一个半小时左右,而且,这还不算动手开写之前的酝酿和构思的时间。
写过小说的人都知道,其实制约自己每天码字数量的,往往并不是码字时的手速,而是开写之
,而是
前酝酿和构思的时间。
有人酝酿和构思一个小时、两个小时,甚至半
甚至半
天,才能勉勉强强憋出两三千字的一个章节。
有人憋一个白天加一个晚上,都可能一
可能
字未动,脑袋中空空如也,啥都写不出来。
而现在,他这个手残兼懒癌末期患者,因为是在照搬自己写过的作品,所以他的思路很顺,完全不需要构思和
个
酝酿,这节省了多少时间?
如此顺畅的状态,他从未有过,爽得他嘴角的笑容都
身十万
压抑不住,仿佛浑身十万八千个毛孔都张开了。
不对!根本不是敲响的,绝对是有人在用手掌
的
使劲拍他的门。
而此时,
静气
门外传来他前前前前前女友吴静气势汹汹的声音:“开门!!孙全你个王八蛋快给我开门!!”